备用域名:jnchuna.com n1.49tkaa.com

第556章(2 / 2)

加入书签

因为这个证据有没有可能是夏明远的委托律师伪造的?

有可能!

所以是不是可以进行不采纳?

的确,他完全可以等庭审后进行鉴定,然后采纳。

但是他有没有权利直接不采纳?

有权利!

在这个过程中,他有没有渎职的情况?

并没有。

.….

第二点,现在吴艳等人的口供是经过鉴定的,有效真实的。

采纳口供也非常的合理。

对这种不采纳的证据,再站在受害方的角度去进行思考相关的法律情景,属于“合理”的情况。

至少站在审判长的角度以及监察的角度都属于“合理”。

可能程序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最多“谈话”,甚至连处分都没有。

更别提有枉法裁判的情况。

毕竟,在一些案例当中,法官是需要追求“结果正义”,而忽略一定的程序正义。

就算是闹到网上,舆论声很大,可是自己的判决,站在审判者的角度来讲,并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

那么对自己能有什么影响?

蒋峰心里面也清楚,这一次的判决有问题。

但是上诉人拿不出相关的证据,那就不属于“诬告”的情况。

再有,苏白最重要的陈述就是依照着第55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要依照客观事实进行判决。

说实话,对于这一点,每一个审判长都有着不同的看法。

不依照这一条法律进行判决,根本不影响判决结果,也不构成其他的犯罪行为。

例如说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

这种罪行的判定,在某种程度上,主要依照的就是口供。

猥亵和骚扰这种也主要依照女性的口供。

在某些案子中,的确需要重证据,但是“轻信口供”怎么定义?

定义权在相关的情景当中得以体现。

口供是证据吗?

肯定是证据,并且从某方面来看,也是直接的证据。

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在他看来,驳回苏白的诉讼请求都是合理合据的。

对于苏白这种全国顶尖律师以及自带话题流量的律师,蒋峰考虑的很全面。

虽然这场庭审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情况,例如说掀起网上的舆论或者是引来监察的审查。

但是毕竟受害人是未成年.…

考虑舆论。

在判决书上,只要澄清相关的观点,那么就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说实话.…蒋峰对于这种全国顶尖刑事律师,并且自带流量话题的情况。

怎么说.…也有一定的担忧。

但是目前来看.…被告方一方是存在着,“站得住脚”的情况的。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定的偏向性,但不会太过于离谱.…

就算是苏白提交监察审查,那么他也丝毫的不担心自己会出现任何的问题。

因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其实冤假错案大多数都存在于立案和检察方面。

判决所适用的情况很多,他心里面有偏袒性。

但是在这场庭审当中,他不担心苏白这种顶尖律师会对他造成任何的影响。

对于苏白所质问的内容,蒋峰开口回复:

“是基于受害人的口供和未成年人的情景。”

“刚才在判定的时候,关于有关情景已经陈述的非常的清晰了。”

“上诉方律师是站在上诉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但是却没有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如果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尤其是未成年的情况下.…是很有可能造成这种情况。”

“并且刚才夏明远的回答已经很清楚,他说的是有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他难道不能考虑到师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吗?”

“从正常人的角度来讲,会过多的与学生进行肢体接触吗?”

“这就是我刚才所陈述的法律情景。”

“刑事诉讼中,同样也规定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去解决。”

“如果上诉人委托律师有其他疑问,可以在庭后进行讨论。”

“但是在这场庭审上,合议庭只做出这一次解释,不会再进行另外解释。”

咚咚!

法锤敲响,声音沉重,传遍了整个庭审场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